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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能够同时处理离婚和重婚

  离婚是指夫妻感情破裂,通过协议或者诉讼两种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情形,如果是诉讼离婚的,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后,法院会准许离婚,而重婚是感情破裂的情形,那么民法典中能不能够同时处理离婚和重婚?上海离婚律师整理相关知识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。

  一、民法典中是否能够同时处理离婚和重婚

  民法典规定,重婚和离婚可以同时处理的,一方重婚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,可以起诉离婚,而重婚的婚姻无效,并且会构成重婚罪,可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
  二、相关法律规定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 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【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】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

  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。

  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

 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【婚姻无效的情形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
  (一)重婚;

  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;

  (三)未到法定婚龄。

 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【诉讼离婚】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
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 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  依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重婚既是无效婚姻,也是夫妻感情破裂认定的情形之一,所以重婚和离婚可以同时处理,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而重婚会构成重婚罪,可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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