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前约定房产共有,离婚反悔输了官司?下面跟普陀律师一起来了解详细内容:
4年前,家住城关区的刘军为俘获女友张莉的芳心,作出“房产属于两人婚后共同财产”的承诺,并和张莉签订了婚前协议,谁知婚后一年两人就分居了。2011年3月,张莉将刘军起诉到法院,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。2012年2月23日,兰州中院终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,财产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分割。
2007年,刘军认识了比他小9岁的张莉。不久,两人谈婚论嫁。为表忠心,刘军与张莉签了一份财产协议,内容为“我对你是一心一意的,结婚后,位于上海普陀区的住房属于刘军与张莉婚后共同拥有财产。”没想到婚后不久,双方就出现了矛盾。2011年3月,张莉要求离婚,并要求刘军履行婚前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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