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离婚、再婚和丧偶的申请廉租房有什么要求的内容,最近很多人很困惑,一直在咨询小编,今天深圳婚姻律师针对该问题,梳理了以下内容,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。
离婚、再婚和丧偶的申请廉租房要求
1.凡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(含已购房改房、集资建房、经济适用住房等)的家庭,离婚后夫妻双方均不能再享受住房保障;
2.婚姻存续期间有私房,离异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自身无力解决的,应在离婚满5年后方可提出住房保障申请,申请时应提供特殊困难证明(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书)、离婚证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,并已执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内的各项事宜。
3.申请人为丧偶的,需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证明。申请人为再婚的,再婚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(含已购房改房、集资建房、经济适用住房等)的,再婚后夫妻双方均不能再享受住房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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