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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险让人很“意外”,这个最简单的险种你明白吗?

意外险让人很“意外”,这个最简单的险种你明白吗?

意外险是保险中保障杠杆很高的险种,价格低,保障高,保障人群广,基本上从牙牙学语的孩子到耄耋老人都能投保。所以,很多人的第一份保险就是从意外险开始的,但很多人对意外的理解是情感上的,而不是保险意义上的。

意外险,顾名思义,保障的是意外伤害,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、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。

在保险条款中,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、突发的、非本意的、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。只有同时符合这四个条件的,才能称之为“意外”。

如主动寻衅滋事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,这些不属于“意外”。而且,就连生活中很多我们认为是“意外”的情况,也可能不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,投保时要格外注意。以下我们就来分析,这些常见的情况是否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。

1、猝死
近些年,经常在新闻中看到一些年龄不大的人猝死,惋惜之余也了解到猝死并不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。世界卫生组织关于猝死有个定义,指的是平时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,短期内,意料外的因自然突发疾病死亡。其核心内容还是定义了其因病而亡的性质,不符合意外险“非疾病”的条件。

不过也有些意外险产品把猝死纳入到了保障范围内,投保人在投保时要特别关注保险责任条款和除外责任条款。

2、交通事故
正常的交通事故是可以通过意外险赔付的,但超速行驶、酒后驾驶、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则另当别论,在明知违法违规的情况下做出的行为,不能认定为意外。

3、食物中毒
一般情况下,食物中毒是意外险的理赔范围,但也受一定的限制,比如吃同样的东西,仅有一个人食物中毒,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体质问题,因而不予理赔;如果3人以上有食物中毒现象,则认定是非个人体质引起的食物中毒,保险予以理赔。

此外,人生意外保险还有以下几种情况意外险也不予赔付:因发生高原反应而死亡,因手术发生意外而死亡,因身患疾病而摔倒死亡,因中暑身亡,因冲浪不慎溺水而身亡,妊娠意外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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